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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早上右手手背不小心燙傷了,沖了冷水後並沒有再冰敷處理,結果到了晚上傷口陣陣抽痛,本來不想看醫師的,卻被家人催促一定要去看外科,所以今天一大早6:30便去了醫院急診掛了門診的頭「1」號〈7:30前門診掛號都在急診處理〉。

8:30匆匆趕到醫院,門診剛開始,醫師也很準時的踏進診間,我專注的盯著叫號燈,等了2分鐘後終於跳出1號,我敲了敲門進去,坐定後告訴醫師燙傷的部位,他很仔細的検查了手心手背,一再詢問是否還有其他燙傷部位,確定沒有後就叫護士小姐幫我擦藥,不過因為燙傷的地方有破皮,醫師還自己又過來幫把忙藥塗厚一點,我問他:「醫師,我可以拿藥回家自己換嗎?」醫師毫不考慮的回答我「不可以」,他解釋,因為燙傷很容易感染,如果沒處理好會很麻煩,所以還是要乖乖到醫院換藥,他還幫預掛了2天的診,叫我務必要到醫院換藥,臨走時還吩咐我要去急診打破傷風,當然我領了藥,打了針乖乖聽醫師的話,明天再去換藥囉!

9:00我準備切包餛飩要用的蔥花,切著切著一恍神,ㄚ~~左手大拇指靠近關節的地方被菜刀削去了大概有0.5公分大小的皮,鮮血毫不留情的竄出來,我趕緊用衛生紙加壓止血,不過顯然這個方法並沒有得到好的效果,於是我又跑到樓上拿人工皮貼住傷口,但是又貼不住,只好用透氣膠帶一圈又一圈給它圍上,唉~~~

明天上醫院換藥的時候,可能要請醫師連左手也幫我處理一下,真搞不懂自己幹麻跟自己的左右手過不去,現在連要洗個澡都好為難喔! ㄘㄟˊ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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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fia11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